中国矿山安全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5日 | 来源:中国矿山安全学会
中矿安学〔2024〕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等规定,中国矿山安全学会正式启动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围绕“四个面向”,重点支持积极投身矿山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矿山重大灾害及耦合危害发生机理、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与智能决策及防控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来自矿山企业一线、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项目名额和选拔方向
中国矿山安全学会为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获得中国科协2名自筹资金资助名额。计划从矿山重大灾害及耦合危害发生机理、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与智能决策及防控两个方向选拔人才。注重学术创新,培养被托举人成为学术的生力军,未来的学术带头人,结合重大工程,注重被托举人解决工程难题,是未来工程大师的后备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应为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三)中国矿山安全学会个人会员;
(四)矿山安全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七)申报人所在单位能够给予青年科技人才相关支持;
(八)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四、支持内容
最终入选的被托举人将获得每人每年10万元专项资助。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
五、推荐渠道和申报要求
推荐渠道分为机构推荐和专家推荐。
(一)机构推荐
1.学会各分支机构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
2.学会各常务理事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
(二)专家推荐
矿山行业院士、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各分支机构秘书长级以上专家,每位专家可推荐1名候选人。
每位被推荐人须提供至少 3 位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其中至少 2 位同行专家与被推荐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 1 名专家可以承担指导、托举责任。
六、评审方式
中国矿山安全学会组织材料形式审查、专家函评、现场答辩与专家委员会评审。
七、材料报送
(一)请申报人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托举导师意见(附件2)签字盖章原件各1份邮寄至中国矿山安全学会(此材料单面打印,务必不要装订);
(二)附件1、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以“中国矿山安全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姓名”命名;
(三)申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提交;
本通知附件请登陆中国矿山安全学会网站(https://www.minesafety.org.cn/)“工作通知”栏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 琳
咨询电话:010-64463234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电子邮箱:zgksaqxh@126.com
中国矿山安全学会
2024年11月15日